门户2
  当前位置:跳过导航链接首页 >> 企业动态 >> 汉中市 2008年导游年审考核

汉中市 2008年导游年审考核

创建时间:2009-1-10 9:31:43        点击次数:424


汉中市旅游局关于2008年导游年审考核工作的通知
 
 
 
各旅行社:
       为了加强导游队伍建设,促进导游思想作风、业务能力不断提高,根据省旅游局《关于2008年全省导游人员年审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陕旅人教字〔2008〕255号)要求及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规定,现将2008年全市导游年审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年审对象:
    凡于2008年12月31日前持有导游资格证和IC卡的本市专职、兼职导游人员均须参加全市2008年导游年审。
二、年审时间:
    2009年元月3日—2009年2月5日
三、年审方法:
    (一)旅行社组织年审培训:要求2008年10月至11月各旅行社进行不少于三天的集中培训,推荐参加2008年度汉中十佳导游大赛决赛的导游人员。
    (二)市旅游局组织年审培训:2008年12月2日市旅游局组织全市专兼职导游在田园大酒店进行集中培训,主要对旅行社推荐出的27名导游通过汉中概况讲解、景区点讲解、抽题问答和才艺表演评选出2008年度汉中市十佳导游。
    (三)所有导游须参加年审考试,试卷由省旅游局统一命题,考试由市旅游局组织,考试结束后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成绩上报省旅游局。
培训内容:科学发展观,导游基础知识,汉中导游,人文风俗常识,文学历史常识。
四、具体要求:
    (一)培训是年审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,是导游人员接受再教育的必要途径。各旅行社要高度重视,积极组织本社全体导游按时按要求参加年审考试,并于2009年元月23日前将导游培训学习情况、年审考试试卷、工作总结及导游年审表、IC卡一并报市旅游局行管科。
    (二)导游年审考核结果分为三类:①通过年审;②暂缓通过年审;③不予通过年审。本年度内:一次扣分达到10分,不予通过年审;累计扣分达到10分的,暂缓通过年审。市旅游局根据各社上报的年审表及培训考试结果,公正的做出评审意见。各旅行社要认真做好导游人员的初审工作,并对每位导游建立一份培训考核档案。
    (三)导游人员因服务单位变动,要及时办理IC卡变更手续。不参加年审或年审未通过的,不得继续从事导游工作。
联系人:王丹宇
联系电话:2222500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九年一月五日